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View Skin Clinic(以下简称“总部”)高度重视互联网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并尽最大努力确保用户在使用本总部服务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为此,我们依据《通信秘密保护法》《电信事业法》《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等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个人信息处理政策。
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可能会因韩国政府相关法律及指导方针的变更,或本院内部政策的调整而不定期更新。如有变更,相关内容将第一时间在本网站首页予以公示。通过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用户可以了解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将被用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进行处理,以及我们如何对其进行安全保护。(为确保本政策的顺利实施,可能需要额外的文件或程序。)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顺序如下]

  1.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方法。
  2. 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
  3.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4.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5. 销毁个人信息的程序及方法。
  6.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
  7. 如何撤回同意/退出会员。
  8. 关于自动个人信息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其拒绝的事项。
  9.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CCTV) 运行管理政策
  10. 关于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措施的事项。
  11.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12. 根据方针变更的告知义务。
  13. 所收集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1.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方法。

本应用程序在注册会员时仅收集使用服务所需的最低限度的个人信息。为使用本应用程序服务而收集的信息包括注册会员时输入的必填项和选填项,即使您不输入选填项(例如是否接收邮件),也不会限制服务的使用。
A. 诊疗过程中收集的项目。
– 必填项目:姓名(韩文)、地址、联系方式
– 健康信息:医疗人员认为提供医疗服务所必需的个人健康信息,如病史和家族史。
※ 根据《医疗法》,必须持有唯一标识信息和医疗信息。
(我们不会就收集医疗信息另行获得同意。)
B. 在网站注册会员时收集的项目。
– 必填项目:账号、密码、姓名、电子邮件、联系电话。
– 选填项目:性别、地区。
– 敏感信息:既往病史、手术史和感兴趣的手术部位。
– 在服务使用过程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可以不经用户同意自动生成并收集以下信息。(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 IP 信息)
– 身份识别(手机认证/i-pin 认证):姓名、识别码、i-pin 会员的 i-pin 号码、出生日期、性别、账号、密码、联系信息(邮件地址、手机号码)、14 岁以下者的法定代理人信息以及订阅认证信息。
C. 收取医疗费用时收集的项目。
– 使用信用卡付款时:信用卡公司名称和卡支付批准信息等卡支付批准信息
D.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 通过以下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网站(会员注册、在线预约、咨询申请、活动申请、模特申请)、书面表单、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2. 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

本应用程序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若使用目的发生变更,将事先征得同意。
  • 用于诊疗、检查、预约查询及诊疗的身份识别程序
  • 用于诊断和治疗的服务
  • 医疗费用的开票、支付和退款等行政服务。
  • 发送医疗费用发票、对账单、证书,或发送药品(物品)结果。
  • 向被请求或返回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信息。
  • 确保沟通渠道,以帮助交付通知、处理投诉和不满。
  • 在线咨询和响应处理的数据。
  • 新服务和活动的信息。
  • 针对医疗质量管理和总院运营的法律和行政响应及措施。
  • 教育和研究所需的最低限度分析数据。
  • 关于诊疗信息、学术信息及原应用程序的信息。
  • 在咨询和治疗过程中作为参考资料,以便顺利提供服务。
  • 根据《消费者基本法》第 52 条收集消费者信息。

3.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本应用除依照您的同意或相关法律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在“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目的”所告知的范围之外,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提供给他人、其他公司或机构。但在以下情形下除外。
  • 用户事先同意公开的情况,
  •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调查程序与方法,调查机关提出请求的情况
  • 为编制统计资料、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所必需,且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进行处理并提供的情况。

4.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本应用程序将在实现收集或接收个人信息的目的后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
  1. 对于会员信息,个人信息在会员退出会员或被开除后,自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一年后销毁。(《个人信息保护法》)
  2. 为调查、活动等目的收集的:当相关调查、活动等终止时。
  3. 为医疗目的收集的:根据《医疗法实施规则》第 15 条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4.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记录:3 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等)
  5. 关于信用信息收集/处理、使用等的记录:3 年(《信用信息使用及保护法》)
  6. 身份识别记录:6 个月(《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等)
  7. 访问记录:3 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
 
※ 但是,即使收集目的或提供的目的已实现,如果根据《商法》等法律规定有必要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也可能会被保留。

5. 销毁个人信息的程序及方法。

本应用将在达成“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目的”后立即销毁相关个人信息。销毁程序与方法如下。 A. 销毁程序 用户为会员注册等所输入的信息,在达成目的后,将按照以下销毁方式立即销毁。 B. 销毁期限 当用户个人信息的保留期限届满时,个人信息将在保留期限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销毁;以及当因达成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服务废止或业务终止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将及时予以销毁。 C.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个人信息,将采用无法复原记录的技术方法进行删除。以纸质形式打印的个人信息,将使用碎纸机粉碎或焚烧销毁。

6.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

如客户请求查阅、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本应用将忠实回应客户的请求并及时处理。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除客户本人到访外,不提供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进行个人信息查阅、更正或删除的程序。
A. 个人信息的查阅
客户可亲自到访本机构申请查阅个人信息,我们将迅速予以处理。
B. 个人信息的更正/删除
– 如客户请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或在发现个人信息存在错误等需要更正或删除的情况下,本应用将不延迟地予以更正或删除。本应用可能会要求提供用于确认更正或删除事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更正完成之前,不会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此外,如错误的个人信息已提供给第三方,我们将立即通知该第三方有关更正事宜,以便完成更正。

– 客户申请查阅、更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可确认本人身份的证件。
– 如由客户代理人到访并申请查阅、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将核实客户的授权委托书、同意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是否为合法代理人。
– 如存在正当理由拒绝查阅、更正或删除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的情况,本应用将通知客户并说明理由。
– 在以下情况下,可能限制个人信息的查阅或更正:
– 可能对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 可能严重妨碍相关服务提供者业务正常运行的情形;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依法需在一定期限内保存的个人信息,即使客户提出请求,在保存期限内也不得进行更改或删除。

7. 撤回同意的方法(退出会员)

您可以在注册成为会员后随时撤回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及提供的同意。撤回同意(即注销会员)时,可通过登录(LOG-IN)您的账户并直接在“删除账户”中完成注销,或联系个人信息负责人,我们将不延迟地采取必要措施。

8. 关于自动个人信息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其拒绝的事项。

为向用户提供专业的定制化服务,我们使用用于存储并频繁调用用户信息的“Cookie”。Cookie 是网站发送到用户电脑网页浏览器中的少量信息,有时会被存储在电脑硬盘中。
A. 使用 Cookie 的目的。
– Cookie 用于识别用户的电脑,但不会单独识别个人身份。通过 Cookie,我们可以识别用户对其所访问的各项服务的访问与使用类型及规模,从而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 用户可通过调整网页浏览器的设置选项,自行选择是否使用 Cookie。也就是说,您可以选择接受所有 Cookie、在 Cookie 被保存时接收提示,或拒绝所有 Cookie。
–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要在访问本应用后通过登录(LOG-IN)使用相关服务,用户必须允许使用 Cookie。
B. Cookie 的安装/运行及拒绝。
– 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安装 Cookie。因此,您可以通过网页浏览器的设置选项来允许所有 Cookie、在 Cookie 保存时进行确认,或拒绝保存所有 Cookie。
– 作为拒绝 Cookie 设置的方法,您可以在所使用的网页浏览器中选择:允许所有 Cookie、每次保存时进行确认,或拒绝保存所有 Cookie。
– 设置方法如下。
• 对于 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上方菜单 工具 > Internet 选项 > 隐私 > 设置
• 对于 Chrome:浏览器右侧 设置 > 页面底部 显示高级设置 > 隐私设置和安全性(或内容设置) > Cookie
– 但若您拒绝保存 Cookie,部分需要登录的服务在使用时可能会受到不便。

9. 关于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措施的事项。

为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不发生丢失、被盗、泄露、篡改或损毁,我们采取了以下技术性与管理性措施。
[个人信息处理人员的最小化与培训]
我们将个人信息处理人员的指定范围降至最低,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定期自查]
为确保个人信息处理的安全性,我们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定期自我检查。
[建立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
为安全处理个人信息,我们已建立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
[个人信息加密]
在用户的个人信息中,密码均经过加密后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只有本人可以知晓;重要数据则通过文件加密、传输数据加密等单独的安全功能进行保护。
[防范黑客攻击的技术措施]
为防止因黑客攻击或计算机病毒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和损毁,我们已安装安全程序,并定期进行更新与检查;同时,将系统设置在外部访问受限的区域内,并通过技术与物理方式进行监控与阻断。
[限制个人信息访问]
通过对处理个人信息的数据库系统实施访问权限的授予、变更与撤销等必要措施,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访问,并利用入侵防御系统防止来自外部的未经授权访问。
[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的访问]
对于存储个人信息的系统,设有独立的物理存储空间,并建立和运行访问控制程序。

10.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CCTV) 运行管理政策

通过本方针,我们将告知您本院处理的视频信息的收集、管理及使用方式。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安装的依据及目的。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5 条第 (1) 款,本应用程序为以下目的安装并运行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 设施安全及防火。
  • 为客户安全预防犯罪。(安装在停车场的情况)
  • 防止车辆失窃及损坏。
※ 停车场车位超过 30 个时,可根据《停车场法实施规则》第 6 条第 (1) 款安装/运行。
 
安装数量、地点及拍摄范围。
安装数量 安装范围
72 台 各楼层通道及客户候诊室。
管理负责人及访问权限。
为了保护您的视频信息并处理与个人视频信息相关的投诉,我们设有个人视频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
职位 姓名
保护负责人 Jeong Unhyun,法务部负责人。
有权访问的人员 Manager Lee Mun Gu。
视频信息的拍摄时间、保留期限、存放地点及处理方式。
拍摄时间 保留期限 存放地点
24 小时 自拍摄之日起最长 60 天 按楼层存储。
处理方式:记录/管理对非目的用途的个人视频信息的使用、提供、销毁及查看请求,并在保留期限届满时以不可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粉碎或焚烧纸质输出物)。
关于委托安装及管理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等事项(仅在适用时)
本院委托如下机构进行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安装及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在委托合同中规定必要事项,以确保委托期间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受托人 负责人
S1 Co., Ltd. Manager Lee Mun Gu。
关于确认个人影像信息的方法和地点的事项。
  • 确认方法:事先联系视频信息管理负责人,并在负责人陪同下在 5 楼会议室进行确认。
  • 地点:5 楼会议室。
 
针对数据主体要求查阅视频信息等采取的措施。
如果您想查阅、核实或删除个人视频信息,可以随时向视频处理设备管理负责人提出要求。但查阅仅限于您本人被拍摄的个人影像信息,以及为数据主体紧急生命、身体、财产利益所明确需要的个人影像信息。如果我们收到查阅、确认或删除个人视频信息的请求,我们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确保视频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本文处理的视频信息通过加密措施进行安全管理。此外,本院作为保护个人影像信息的管理措施,提供差异化的个人信息访问权限,并记录和管理个人影像信息的创建日期、查阅目的、查阅人及查阅日期,以防止个人影像信息的伪造或改动。此外,还安装了锁具,以便安全地物理存储个人影像信息。
关于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管理政策变更的事项。
本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管理政策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制定,若因法律、政策或安全技术的变化而增加、删除或修改内容,我们将在实施前至少 7 天通过我们的网站通知您原因及内容。

11.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事项,我们设立了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保护负责人:郑云贤,法务部主管
负责人:李文久 主管
所属机构:View Plastic Surgery / View Partners Co., Ltd.
电话号码:02-2138-1305
电子邮箱:itservice@viewclinic.com
如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均可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进行举报。本应用将迅速且充分地回应用户的相关请求。
如需就其他个人信息侵害事项进行举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http://www.1336.or.kr / 1336)
  • 大检察厅 网络犯罪调查组 (http://www.spo.go.kr / (02) 3480-3573)
  • 国家警察厅 网络恐怖应对中心 (http://www.ctrc.go.kr / (02) 392-0330)

12. 根据方针变更的告知义务。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制定。若法律、政策或安全技术有任何增加、删除或修改,我们将在实施变更后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前至少 7 天通过我们的网站通知您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13. 所收集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为了改进服务,受托公司收集并分析会员的个人信息,相关法律规定了在签订委托合同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的必要事项。
  •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主页发布与受托人、委托范围、共享信息范围等相关的事项。
  • 在签订委托合同时,规定了服务提供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密以及禁止向第三方提供的严格指令,合同详情以电子方式保存。
 
为了实施服务,我们如下委托个人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在签订委托合同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的必要事项。本应用程序的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机构及委托工作明细如下。
受托人 委托工作内容 委托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留期限
View Partners Co., Ltd. 管理 View Plastic Surgery 除医疗以外的所有领域。 姓名、手机、出生日期、性别、地址、电子邮件、家庭电话号码、受保护的自然场所。 直至委托合同结束。
Cafe 24 Co., Ltd. 主页托管。 账号、密码、姓名、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出生日期、性别、是否进行手术、手术时间。 直至委托合同结束。
IT EASY Co., Ltd. 主页托管。 姓名、手机、出生日期、性别、地址、电子邮件、家庭电话号码、受保护的自然场所。 直至委托合同结束。
THN㈜Neo SoftBank Co., Ltd. 管理 View Plastic Surgery 除医疗以外的所有领域。 姓名、出生日期、职业、地址、手机号码、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手术史、是否正在服药。 直至委托合同结束。
本院规定并管理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信息保密、禁止提供给第三方、委托期限以及处理后退还或销毁个人信息的义务。
公告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施行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查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旧版本。

  1. 2012 版(适用于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
  2. 2. 2021 版(适用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